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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电视机的包装箱 退货时倒赔二百

2008年5月15日 17:05:58 转载:都市消费网

  消费者买来彩电、冰箱等家电后,往往嫌包装箱没地方放,会把它扔掉或当废品卖掉。但如果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退换产品时,没有包装箱有时会造成一定麻烦。

    “五一”期间,福山区王先生在一家电商场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安装完毕后发现效果非常差,屏幕上全是雪花点。按相关规定,电视机售出后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退、换、修,消费者可任选其一,王先生选择了退货

    一般来说,退货需要完整的包装,但他嫌包装箱太大,早卖废品了。令他想不到的是,商家竟为这个包装箱开口就要500元。经调查,消协认为这种情况下电视机应予以退货,但商家提出的包装箱补偿价格过高。最后,双方将包装箱的价钱定为200元。

    福山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后,最好将包装箱保留一定时间,免得出现问题时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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