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维修要运费?
2008年7月29日 15:05:11 转载:市场导报
购买的数码相机在“三包”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商家返厂修理后,竟向消费者索要50元的运输费用,否则就“甭想拿走相机”。日前,温州市民黄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
据黄先生反映,一个月前,他在某专卖店以3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数码相机。不料在使用过程中,相机频频出现自动关机故障。经专卖店技术人员鉴定,故障是由相机内一个电子器件失灵所致,需返厂修理才能恢复正常。一个月后,当黄先生按照约定到专卖店取相机时,店方却拿出了一张50元的“托运费”收据,声称相机是免费修理的,但运输费得黄先生“埋单”,不然别想拿走相机。
协商无果,黄先生无奈交了“冤枉钱”后,便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在接到投诉的当天,就找到该专卖店的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乱收费,工商人员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退还黄先生50元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对“三包”商品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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