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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手机不要维修单 维权难!

2008年9月10日 16:11:41 转载:生活新报

    钱先生才买一个月的手机就维修了三次,由于每次去维修时,手机商说不用要维修单了,给你修好不就行了吗?这让钱先生很郁闷。实际上,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两次修理不能使用的,经营者要凭修理记录免费更换相同型号的手机

    据西山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进行了手机维修但是没有维修记录,是不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权的,这给消费者在以后的投诉维权中带来了很多不便。到了维权的时候因为没有维修单,无法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西山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维修手机的时候一定要索要维修单,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限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送修的移动电话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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