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月按键失灵 康佳手机保修期内坏三次
2008年3月20日 15:09:32 转载: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14日,哈市消费者郑女士向生活报反映,2007年11月下旬,她在南岗区一家通讯器材商场花费990元选购了一部康佳手机,但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按键失灵的现象,三个月内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直到第三次维修时,商家才同意调换,但要加收40元换壳费。
郑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12月中旬,手机出现按键失灵的现象,她找到售后更换了一次键盘,但当时没在保修手册上登记维修记录;使用不到两个月,按键还总是不好用。2008年2月3日,她再次找到售后维修,对方给更换了一块主板,并登记了维修记录,但目前手机按键还是不好用。3月16日,她找到售后要求调换一部新机,但被告知必须得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才能更换新机。由于刚给她更换了一个新主板,只有这个更换的主板再出现问题才可能调换。18日,郑女士的手机出现死机状况,无法开机,她找到康佳售后,经检测是新更换的手机主板又出现问题,售后同意更换。但由于经过多次拆卸修理,手机外壳磨损严重,售后称还要收取40元的换壳费,并称手机磨损是她人为造成的。郑女士认为不是人为因素,售后称需要鉴定还要再等三天。
记者从康佳售后了解到,如果连续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可以更换新机。并称郑女士的这个手机即使在保修手册上没体现两次维修记录,也可以通过电脑上查系统,如果确实有过两次维修记录,就符合调换条件。
对此,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只要是性能故障有过两次维修记录的都符合更换条件。因此消协提醒消费者,手机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做维修记录,并保存好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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