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送往维修屡遭拒
2008年3月21日 09:49:35 转载:长江网
买了不到半年的手机问题不断,机主要求享受“三包”却屡屡碰壁。18日,当事人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烦心事。
据陈女士介绍,去年10月2日,她在武汉市创辉通讯公司,花858元购买了一款手机。用了不久,手机不时出现日期和时间归零、通话中断、翻盖小屏幕不显示等故障。
3月15日,陈女士找到在中北路的手机客户服务部要求维修,一名徐姓营业员称,她的手机已过质保期,要找销售商处理。
陈女士称,创辉通讯公司的营业员葛某让她再去找客服部。3月15日下午,她再次到客户服务部要求维修依然未果,一气之下,陈女士要求销售商全额退款。
前日,中南工商所12315办公室一万姓负责人指出,陈女士所购手机,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现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应履行“三包”责任,如不能履行责任,经销商应全额退款,此前他们已介入此事。至于客服部不予维修,应该由经销商与客服部交涉。
18日记者采访时,创辉通讯公司的营业员葛某随后赶到工商所。葛某称,该部手机属直销产品,该公司2007年7月进货时,该手机其实就已过了质保期。葛某表示,因陈女士有正规购机发票,三包期应从发票开具日算起,该公司愿意履行“三包”责任,问题的争议在于,陈女士后来要求全额退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主的要求难满足。在场的工商人员也认同这一说法。
前晚,陈女士致电记者称,她已同意经销商的意见,将手机送相应客服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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