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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换过手机屏幕 刚出一月又坏掉

2008年3月31日 09:49:15 转载:燕赵都市报

省会刘先生:3000多元买的手机不到3个月屏幕就出现问题,换了一个屏幕,没想到一个月后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两次故障售后均称是人为因素所致,因此不在保修范围

本报记者任国省核实报道:刘先生说,他在去年10月花3800元买了一款三星手机。不到三个月就出现屏幕不显示的问题,售后检查后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刘先生需付费1400多元换一个新屏幕。刘先生为避免麻烦换了一个新屏幕。“1月24日刚换的新屏幕,没想到近日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刘先生再次来到售后维修处,对方又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且屏幕已过了一个月的保修期,刘先生还需交1400多元换一个新屏幕。

记者就此事与该品牌售后服务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刘先生第一次换屏幕是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内,当时刘先生表示认可并签了字。更换后的零配件同样故障保修一个月,此次已超出一个月保修期,且技术检测又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刘先生必须付费更换。如果刘先生不认可人为因素造成的,可请质检部门检测。手机有一次人为故障后就是保外机了,售后对手机其他故障也不再保修。

河北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售后单方面以人为因素为由来免除自己责任是不对的。在这里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售后称是人为因素,则应提供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书面报告。除非手机在保修期内经非指定维修点非专业人员进行过维修,否则即使保修期内出现过人为故障也同样在保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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