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一季度消费投诉热点分析
2008年5月9日 09:32:09 转载: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8年第一季度,和田地区各级消协、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投诉申诉举报143起,其中:投诉125起、申诉1起、举报17起、咨询384件,受理总量比上年同期下降2 %,申诉、举报和咨询量与上年相同期比为持平、增长113%和14%。其中,商品消费投诉111件,服务消费投诉32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和18%。调解成功120件,调解成功率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受理投诉热点主要分布在商品类的通讯器材、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类,以及服务类的生活用气、生活供暖、美容服务等六个方面。其中,手机类投诉占商品类消费投诉总数的18%,成为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最突出的问题。
一季度受理商品类投诉111件,占总数的78%。具体表现在:一是手机等通讯器材,主要是反映通讯器材质量和服务,如手机自动关机、屏幕不显示、通话有杂音,经销商不认真履行三包规定,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售后检测手机故障无任何书面报告;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翻新、拼装旧手机当作新机出售,有些对手机质量问题故意推诿、拖延时间或与维修部门串通一气设置障碍,以各种借口拒绝退、换货。二是服装鞋帽,主要是所购新鞋在短期内开胶、断跟、裂口,服装开线、洗后缩水和羊毛服装穿着后起球等问题,商家故意拖延履行“三包”的时间或拒绝履行“三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三是视听产品,主要表现在家用电器的售后服务跟不上。有些商家接到消费者的报修电话后,以各种借口拖延维修;或约定上门维修时间不兑现;或屡次维修仍未修复,且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致使消费者难以行使退换权利。
据此,和田地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手机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高的经销商。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到正规经销店选购,不要图便宜,特别是不要在街头巷尾购买那些无照商贩推销的手机。
二、索取凭证。购买手机时一定要索要“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的填写并加盖经营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手机机身串号、销售日期、经营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三、验兑清单。要求销售人员查对主机机身有无串号和进网标志,产品商标、型号,由经营者在三包凭证或发票上填写。注意仔细查验手机主要功能是否能正常运行,附件是否齐全。
四、充分利用“三包”规定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当了解国家有关手机“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
五、消费者在修理手机时,应选择经销商或厂家指定的修理商修理,要求修理者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及维修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记录。对特约维修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法定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六、消费者换货后,要索取新的“三包”修理凭证,商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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