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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来8月屡修屡坏 “皖昌”承担主要维修费

2008年8月13日 10:42:24 转载:都市消费报

    南昌市民王先生买了一辆“江淮”汽车,原本指望靠这辆车跑运输挣点钱,没想到的是,车子买来才8个月,已经坏了多次。后来商家同意延长发动机保修期两个月,前几天,子发动机再次出现问题。这一次,商家要收费才肯维修。而王先生认为,维修耽误的时间应当扣除,为此应免费维修

    2007年11月16日,王先生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江西皖昌汽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江淮骏铃Ⅱ代”汽车,花了61300元。车子用来跑货运生意,可没想到,12月23日,车子在高速路上“罢工”,发动不了。王先生马上与商家指定的售后维修点——江西良友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赶到现场检查后确认,是发动机出了问题。由于车子当时已无法开走,维修人员提出要把发动机带回厂里维修。而当时车上运的是一活鱼,如果不能把货及时送到将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但维修人员却称不能马上修好,王先生着急也没有办法,只得眼睁睁看着整整一车的活鱼死去。直接损失1万多元,几经交涉,“皖昌汽”赔偿了8000元损失

    王先生说,迄今为止,子至少修了7次,多数问题出在发动机上,仅维修时间就达20天左右。多次维修同样故障,商家同意把发动机的保修期延长2个月。

    “做货运生意最要紧的就是车子不出问题。”今年7月下旬,王先生的车子再次在高速路上“生病”,问题同样是出在发动机上。这次,“皖昌汽车”拒绝为王先生免费维修,称子已经过了六个月的保修期。但王先生认为,如果把延长保修期时间算进去,再加上扣除的维修时间,发动机还在保修期内。可是无论怎样交涉,商家就是不同意免费维修

    本报此前曾多次接到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汽车“三包”政策,记者协调处理此类投诉较为棘手。记者在接到投诉后,马上把此事通报给南昌市工商局红谷滩新区工商分局。昨日上午,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皖昌汽车”朱经理表态说,王先生的子反复维修并不是都在同一部件上,按厂家规定,发动机的保修期是6个月,即使加上两个月的延长期,也过了保修期,所以不能免费维修。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和极力调解,朱经理答应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约600元),王先生只要交300元左右即可,具体费用要等今天(7日)子修好后才知晓。对这一处理结果,王先生表示满意。

    ■相关点评

    “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三包政策多数是汽车商家自行制定的。我们只能参考相关规定来处理,就王先生一事,由于维修时间耽误较多,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售后应在计算保修期时应当扣除,并适当延长保修期。”负责处理此投诉的南昌市工商局红谷滩新区工商分局消保科李科长表示,从以往情况来看,很多投诉围绕售后服务出现争议,商家和消费者各执一词,为此,购买汽时,最好把售后维修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书面化和明细化,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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