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维修 两张发票 三万花费 四轮不转
2008年9月8日 16:22:53 转载:新民晚报
一次维修竟有两家维修厂的发票,搞得文先生一头雾水。修理后,车辆故障依旧,两个修理厂却踢起了“皮球”,这让文先生更加迷茫。花了3万多元的维修费,车辆还跑不了。
修一次两张发票
去年年末,文先生花20多万元购进了一辆品牌二手车。没想到车子开了没多久就无法发动。今年2月,文先生将车送至上海华邦汽车修理厂维修。支付3万余元后,文先生收到两张发票,一张是“华邦”出具的15800元的发票,另一张是上海德骏汽车修理厂开具的15500元的发票。
“华邦”向文先生解释称,维修所用的电池板是国外代购的,他们没有激活技术,所以委托“德骏”代为激活。而这件事文先生毫不知情。“华邦”又解释说,在“德骏”的激活费用是“华邦”代付的,如果他们开具发票需另外缴税,因此激活费用的发票由“德骏”出具,希望文先生理解。在“华邦”承诺3个月保用期的情况下,文先生接受了这两张发票。
维修厂家“踢皮球”
没想到,文先生取完车开出去仅仅20多分钟,车子竟然又“趴”下了,发动不了的老故障再现。文先生当即与“华邦”联系,对方称车辆发动不了属于电池板激活问题,叫文先生直接将车子拖去“德骏”修理。
文先生称,每次他联系“华邦”,对方都让他去问“德骏”;而每次与“德骏”联系,对方总是回答不清楚,叫他问“华邦”。这样来回“踢”了好几个回合的“皮球”之后,“华邦”最后答复文先生说,车子的其他两块电池板也存在问题,要其再支付6万元维修费用。
谁维修,谁负责
闵行区车辆运输管理所投诉科认为,“华邦”没有提供维修费用清单,且代购的电池板属于旧品之前也没有通知消费者,存在违规行为。
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指出,“华邦”作为维修商,应该负责判断车辆故障并更换相应零部件,在此基础上收取合理费用。“谁维修,谁负责”,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认准一个维修者“讨说法”。
最后,“华邦”全额退回了文先生支付的3万余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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