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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施救乱收费猛于抢劫 调一个螺丝收五百

2008年4月7日 12:58:45 转载:民主与法制时报

浙江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为何猛于抢劫?

一根保险丝要300元,调一个螺丝要500元,没用吊车也要收吊车费,汽车进入维修厂如“羊落虎口”,车主恐惧得宁愿弃货也不愿报警求救。今年3月初,国务院纠风办对浙江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进行督察。

一般而言,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意外,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救助。然而,我们看到,在浙江省高速公路上,事故车主宁可让附近村民哄抢货物,也不要求施救。原因很简单:施救费太贵!过去,因为苛捐猛于虎,人们宁可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而住在山里,可那是在万恶的旧社会!如今,车主宁可让附近村民哄抢货物,也不求救,这说明,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施救已经猛于抢劫!在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里,发生此等怪事,这是为什么?

都是垄断惹的祸!特权垄断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祸害:一根保险丝要300元,调一个螺丝要500元,面对“狮子大开口”般的漫天要价,不服从就不让你把车开走。按规定,未经当事人要求到达现场的施救车辆,免收起步费,只能收取相应作业费。但许多施救公司“不请自来”,仍然强行收取起步费。一些施救单位还收取“预警费”等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的费用。正是由于高速公路施救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强制性,一些外包企业看中其中的利益纷至沓来,在利益的追逐下乱收费,使“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散发出浓浓的铜臭味。

当然,垄断利益背后是权力腐败!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然而,有些地方的交通警察,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他们把群众的每一次危难,都看作自己谋取私利的机遇。在利益驱动下,这些交警尽管自己不直接收费,但与施救公司相互勾结,从中渔利。据报道,在浙江高速公路上,每当事故发生后,交警不由分说,让施救公司将事故车拖到该公司的停车场。入了停车场后的当事人犹如“羊落虎口”,在这里,被救车辆只能任其宰割。这些施救企业与交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迅猛发展和汽车拥有量的骤增,事故救援成了一大产业。但这一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始终处于垄断状态。那么,这种垄断性、强制性的格局为何难以打破?高速公路施救收费乱象丛生,关键在于庞大而分散的驾驶员群体在与交警部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利益博弈之时,驾驶员这个群体说“不”的声音总是那么微弱。要打破垄断,首先要真正建立全国性的、独立于交通警察系统以外的驾驶员协会组织,让驾驶员这个群体说“不”的声音形成强大的合力,利用这个群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抵制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业主权力的肆意扩张和滥用。

据悉,浙江省政府纠风办也将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督察,着手整治。有迹象表明,在舆论压力下,一些高速公路业主已有所触动。我们期盼,交警系统、高速公路系统内部借此整治机会,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无论如何,浙江高速公路施救收费乱象,不能再乱下去了! 民主与法制时报

浙江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调查:调螺丝需500元

民主与法制时报3月31日报道 一根保险丝要300元,调一个螺丝要500元,没用吊车也要收吊车费,汽车进入维修厂如“羊落虎口”,车主恐惧得宁愿弃货也不愿报警求救。今年3月初,国务院纠风办对浙江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进行督察。浙江省某地市一家较有实力的汽修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一直想进入高速公路施救市场,但因阻力太大未果。因为“高速施救有大量潜规则”。

安徽车主周晓驾驶一辆运载瓷砖的半挂大货车,行驶在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蒲岐段时,不慎冲下边坡。满车的瓷砖散落一地,附近村民见状蜂拥而来哄抢货物。

当地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前往现场。然而,周晓做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主动弃货不要,也不要求施救。原因很简单:施救费太贵!

与其被强制收取高额施救费,像周晓这样的车主宁可放任村民哄抢货物。

在浙江省,针对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的投诉近年骤增。施救乱收费已成为高速公路上空的一片乌云。

今年3月初,国务院纠风办对浙江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进行督察。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要求,浙江省物价局从3月开始对全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开展整治。

高昂的收费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事故,在浙江诸暨人陈海滨印象里,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还只是同行中的一种传说而已。

2月29日清晨5时多,陈海滨开着一辆半挂大货车从诸暨运货到上海。车子上了沪杭高速公路,在开到嘉兴段时,前轮胎突然漏气。

车还没停稳,后面的一辆轿车就追了尾——轿车前部插到了他的车尾下。

陈海滨不像周晓那样弃货,而是选择报警。高速交警赶到的同时,有3家不同的施救公司也到了。令陈海滨意外的是,施救公司要收近5000元费用,这大大超出他的预料。其中嘉兴市全顺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向他收取了1750元的维修费用,嘉兴另一家汽车修理公司收了他3000元的吊车费。

陈海滨根本没用吊车,车是自己开到修车场的。于是,陈海滨与汽修公司争执起来,汽修公司最后只得退了吊车费。

陈海滨觉得全顺公司收他1750元也不合理。全顺公司收费有三项内容,一是把货车的后保险杠切断,使两车分开;二是更换了两个毁损轮胎;三是抢修起步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陈海滨的货车是属于五类车,切割车体费每车次为100元;拆换两个轮胎两个轮毂,加上允许收取的抢修起步费,3个项目总共应收530元。

但是,全顺公司始终坚持自己的收费合情合理,并且声称:除非交钱,否则别想开走车。陈海滨无奈只好付了175 0元的维修费。“明明有收费标准还敢乱收,简直就是明目张胆抢钱!”陈海滨气愤地说。

执法者的困惑

2004年11月,浙江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新的收费标准。但之后两年的实践表明,乱收费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

据浙江省物价局统计,2006年查处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举报27件,2007年这类举报继续呈上升趋势。

按规定,未应当事人要求到达现场拆换轮胎的施救车辆,免收起步费,只能收取相应作业费。但事实上,许多施救公司“不请自来”,仍然强行收取起步费。

一些施救单位还收取维修费、预警费、氧气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提高标准收取拆补轮胎、拆装轮毂、切割车体、货物驳运等费用,对需要提供零配件的,价格更是高出市场价好几倍。

2006年10月9日,车主汪先生在杭州绕城高速抛锚后,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公司前来施救,只对一个轮胎的螺丝进行加固,却收取了500元维修费。两天后,另一名车主戚先生在杭州绕城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也是被这家施救公司拖到海宁新富停车场。停车场向他列出一张清单,上面有施救费、起步费、清理费、材料费、拆检费、停车费等共3390 元。经物价部门查实,有1260元为乱收费

施救费有收费标准,但维修费是市场放开的,施救企业往往高于市场价收取修理费,我们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也无可奈何。”浙江省嘉兴市一位物价执法人员坦诚道出了物价执法的困惑。

这位执法人员曾接待过一位车主投诉,这位车主情绪激动地称施救企业换了他车上一根保险丝竟收费300元。“但我却无能为力,作为执法人员我感到很悲哀。”

施救企业由交警指定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陈柳裕分析认为,尽管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在十几年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至今政府未对承担和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的全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作过统一规定,只有一个简单的原则:“政府宏观调控、专业机构管理、企业自主经营、市场有效竞争、依法统一行政。”

在浙江省境内有10多条高速公路,大多属国有。浙江省规定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由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包括拖车、吊车、换轮胎、货物驳运、车辆停放等。施救收费采取政府定价,由省物价部门管理。

但由于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自营施救较少,基本上是以外包的形式,即由社会上的汽车维修公司来承包,承包公司每年上交一定的“资源费”。资源费收取的数额不等,他们公司按每公里每年3000元收取。

这位人士称,施救公司是企业,自负盈亏,不可避免地将资源费转嫁到车主身上。 (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孔令泉 洪亮)

金华高速乱收费被调查 瑞安田先生拿回多收款

温州都市报1月15日报道 “事故吊机、拖车施救费1280元;清理撒落物、停车费720元”。“根本没有吊车、撒落物,怎么来的这么多收费?”在高速公路出车祸后,身在异乡惊魂未定的瑞安人田先生被金华高速公路救助中心收了这么多钱。事后,田先生向金华物价局举报,经过金华物价局举报中心的调查,全部的费用只需588元。昨天,金华高速公路救助中心有关当事人退还了向田先生多收的1412元。

2007年12月24日清早,田先生驾驶小型客车从丽水到义乌,途经甬金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159公里处,他驾驶的车辆碰撞了右侧隧道壁,造成他本人受伤及自己车车头受损。田先生急忙报警,金华高速交警和金华高速公路施救中心的救助人员即来营救和处理。

田先生先到浙江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处理事故,然后来到傅村高速公路施救中心停车场打算办理手续,把车子拉走。刚开始,一男性工作人员称停车费、拖车费等处理费要1200元多。但后来又称不可能这么便宜,称漏写了,要2000元左右。该工作人员称他为田先生想个办法:开两张票据,一张田先生可以回去给保险公司保险的,还有一张要田先生自己出。田先生说当时天冷下雨,急着回家,总共交给该施救中心2000元。两张票据上一张是1280元,一张是720元。

事后,田先生向金华市物价局举报中心举报了此事。在金华物价局有关人员的帮助下,田先生终于讨回了公道。

昨天,金华物价局举报中心许主任告诉记者,高速公路上的一些施救费用标准,都由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她称接到田先生的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结果确实如田先生所称的,当时没有启用吊车、清理撒落物等事项。责令被举报人向田先生检讨及退还不合理的收费。杜笑铃

早先报道:

高速路上对这些"漫天要价"你可以说“不”

浙江日报07年4月29日报道 如果你是一名车主,也许你的车曾经接受过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服务,这些服务的收费合理吗?4月27日上午,在省物价局举行的公路交通运输价格投诉举报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的几种主要乱收费现象被曝光。今后,对这些乱收费行为,车主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

乱收费一 强收抢修起步费

【案例】:一车主在驾车从杭金衢萧山服务区出来不到50米的地方车胎破了,杭州萧山宏源汽车修配厂高速公路故障车辆施救队来进行换胎作业,共收取起步费150元,作业费30元。省价格举报投诉中心经调查核实,施救队多收车主起步费150元。

【权威说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未应当事人要求到达现场拆换轮胎的施救车辆,免收起步费,只能收取相应作业费。而目前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轮胎抢修施救业务,很多都承包给了地方汽修企业经营,这些轮胎抢修施救单位对巡查途中发现的自行维修或未要求施救的事故车辆,强行收取抢修车辆起步费。

乱收费维修费高得离谱

【案例】:车主汪先生驾车在杭州绕城高速上抛锚,由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公司进行施救,只对一只轮胎的轴承螺丝进行了加固(螺丝为车主自己购买),收取起步费150元,维修费500元。省价格举报投诉中心经调查核实,督促该公司退还多收款500元。

【权威说法】: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拆补轮胎、拆装轮毂、切割车体、货物驳运等都有明确收费标准,但各车辆抢修单位在施救过程中,自立项目收取维修费、预警费等,提高收费标准,对需要提供零配件的,其价格更是高出市场价好几倍,这些现象均属于乱收费

乱收费三 吊车施救“漫天要价”

【案例】:车主黎先生反映,其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后,诸暨兴盛车辆施救服务站派两辆吊车及12名施救人员进行施救,车上货物他另行请人搬运,施救站收取施救费5990元和拖车费330元。经省价格举报投诉中心核查,该服务站多收取吊车费用3390元。

【权威说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吊车施救作业、驳货收费按照车辆类型均有明确标准。但目前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属的清障施救单位均未配置大吨位吊车,对大多数事故发生的施救业务,采取与协议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施救。在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负责吊车、驳运作业的协议单位漫天要价,超标收取吊车施救费的现象普遍存在。

【曝光台】:据省价格举报投诉中心统计,自去年以来群众举报投诉高速公路施救服务并经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主要有:

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国益路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有限公司,萧山高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海宁新富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海宁金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浙江大昌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乌、金华高速公路施救中心,诸暨兴盛车辆施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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