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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甘娜召回无回应 彰显我国召回制度缺陷

2008年4月8日 11:51:55 原创:统修网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主动召回制度,不是强制召回,这就意味着产品是否应该召回、召回范围多大,全凭厂家的“觉悟”,而这也就给国内不少企业隐瞒自身汽车产品缺陷,蔑视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机会。


  到目前为止,雷诺厂家依然没有对为何未在中国召回相关车辆做出说明,也没有做出是否会召回这款梅甘娜的说明。对于是否会对该批车辆实施强制召回,国家质检总局目前也没有表态。

  有业内人士认为,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如果06款梅甘娜轿车确实存在车主们投诉的缺陷,雷诺厂家应依法将该批车辆予以召回。但我国现行汽车召回制度缺陷使得厂商隐瞒质量隐患的成本相当低。

  据悉,目前我国对违反召回规定的汽车制造商的处罚力度则很轻,仅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国外情况则不同,例如美国对汽车产品召回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很大——对隐瞒严重的质量缺陷以及相关事实真相的厂家,罚金可达1500万美元,有关负责人将被重判15年有期徒刑。

  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政策差别使得有些厂商面对召回制度显得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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