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修车被偷开 撞坏没人赔
2008年4月16日 09:29:25 转载:广州日报
本想把爱车送到汽车修理厂“美容”,没想到爱车却惨遭“毁容”。更让车主龚先生气愤的是,“肇事”修理厂明明答应了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却又出尔反尔。于是,龚先生将该汽修厂及其老板告上法庭,索赔3000余元的汽车维修费用。本案昨日在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
修理厂毁了车不赔钱
龚先生诉称,2008年1月8日,他将自己的雅阁轿车送到位于新港中路的宏×汽车修理厂进行整车抛光以及检修。对方许诺,4天后即可取车。2008年1月12日,龚先生去取车时,却发现自己的爱车多了几道“疤”:右前门、右后门、右后叶子板等有多处损坏。原来,该汽车修理厂的一名员工在维修期间,竟私自驾驶该车外出,把车子弄得“伤痕累累”。修理厂当日向龚先生开具了《证明》,承诺由该厂负担维修产生的费用,但要求龚先生到广汕路口的本田汽车维修厂修理。于是,龚先生便将车辆送到位于广汕路口的大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龚先生代理律师称,该服务公司应属广州本田的特约维修站,地址也与宏×汽车修理厂所指定的吻合。然而,等龚先生把车修好,拿着3020元发票找宏×汽车修理厂“报销”时,对方却反悔。
龚先生的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规定,以及修理厂的赔偿承诺,修理厂应赔偿龚先生相应的汽车修理费人民币3020元及利息18元。
昨日,被告宏×修理厂无故不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送修车辆最好记录里程数
“以后在修车的时候要多个心眼,否则吃了哑巴亏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家住广州大道北的陈先生说,去年年检时,他发现自己有一宗离奇的违章记录,可他怎么也想不起这个事。后来,陈先生才想起自己当时将车放在修理厂内做保养,由于走的时候没有留意里程数,没想到车被偷开了出去还违了章。由于没有及时留下证据,陈先生只好自掏腰包交罚款。
据了解,类似送修的车被修理工偷开出去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州交警部门指出,修理工私自开车上路存在很多隐患。一般违章被电子警察拍照的话只是记录车号,因而也只能追究车主的责任。不过,交警部门建议,车主在将车子送修时可以签订书面合同,记录送修和取车时间,万一在这个时间段出现交通违章问题,车主可以凭合同以及交通处理文件和修理厂交涉。
一家汽车维修公司的李经理介绍,大多数维修项目其实不需要出厂试车。只有当车辆在行驶中出现异响、跑偏或抖动等故障现象的时候,需要在维修前后进行常规路试。此外,在发动机大修后,为检验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检验员也需要开车出厂路试一定的里程。
维修专家认为,无论是什么故障,一般试车50公里足够。如果修理厂认为需要长时间路试,应该与用户联系,征得其同意。所以,如果需要将车留厂,车主最好与修理厂一起将车辆入厂时的里程数、汽油表指针的大致位置、车辆的外观情况等进行确认、记录,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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