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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QQ7天连修16次 车主诉请免费换车

2008年5月29日 16:47:14 转载:北京法院网

  因称买到新车后无法正常使用,7天内连续维修了16次仍没有修好,日前,袁先生将被告北京华鑫丰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瑞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免费更换新车,并赔偿各种损失7千余元,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7年12月15日,原告自被告处购买了一辆奇瑞QQ308型新车,价格是40559元。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该车,原告按说明正常使用该车,但令原告意想不到的是,7天后该车就出现了严重故障,经4S维修店诊断为“车辆怠速不稳、随机失火、电脑系统不好用”。被告对该车进行了16次修理,几乎将该车的部件换了个遍,但仍然没有修好,该车的故障仍旧继续存在,没有得到解决。

  原告认为,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车辆价款,购买的是新车,理应享受新车品质带来的舒适和便利。新车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有违双方的约定、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原告现在实在无法忍受该车没完没了无止境的故障修理,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为原告免费更换奇瑞QQ308型新车一部,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272.4元(含车辆购置税3059元、交强险费用1050元、车辆使用牌照税25元、养路费638.4元、修车往返油费25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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